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71278714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2024年1月1日实施,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发布

更新时间:2023/12/31 14:57:53 浏览次数:3248

2023年7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一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即WS/T 819—2023《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并规定了万元及以上设备配置的基本原则。涉及多种IVD设备,标准适用于不超过1500床位规模的县级综合医院,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640 (2).jpg


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医院。


发热门诊配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400测试/小时)、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尿液有型成分分析仪、全自动粪便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特定蛋白分析仪、血气分析仪、实时荧光PCR仪、核酸提取仪、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


检验科: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凝血分析仪、血气分析仪、血型分析仪、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仪、全自动粪便分析仪、全自动过敏原IgE抗体分析仪、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实时荧光PCR仪、微量元素分析仪、精子分析仪、微生物鉴定仪、质谱仪、流式细胞仪、酶标分析仪等。


病理科:荧光定量PCR仪、人乳头瘤病毒(HPV)分型基因芯片检测阅读系统、免疫组化染色机、病理切片扫描仪、液基薄层细胞制片系统等。


输血科:全自动配血及血型分析仪、血栓弹力图仪等。


详见下图:


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IVD)

单位为台(套)


640 (1).png


1.jpg

2.jpg

3.jpg

4.jpg

5.jpg

6.jpg

7.jpg

8.jpg

9.jpg

10.jpg

11.jpg

12.jpg

14.jpg

15.jpg

16.jpg

17.jpg

18.jpg


来源:国家卫健委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2209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