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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通知,大型医院巡查将开始,检验是重点!

更新时间:2023/4/19 12:52:00 浏览次数:5552
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将启动


近日,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基层、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


会上宣布,即将启动2023~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分期分批开展医院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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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次会议内容,今年将稳步推进行风建设工作。具体包括:会同相关部门,全链条整治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反腐肃贪。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落地见效。


根据会议内容,未来要进一步规范医疗监督行为,推动建立健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信息化监督手段,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将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依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2023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加大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实验室、健康体检等抽查力度。推动人体器官移植捐献和移植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角膜库管理。


此外,继续巩固全国平安医院建设多部门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信息通报和联合惩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平安医院考核评价工作。强化警医联动,加强医院安防系统建设。


国家卫健委发文50%检验科面临抽查


3月2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公布了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其中指出将对于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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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抽查计划中,《2023年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和《2023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都有涉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内容。


本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由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要求自行抽取,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关于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直接监督抽查内容

   

《2023年医疗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对于医学检验实验室的监督项目为:


1、医学检验实验室资质管理情况。是否取得资质并按要求开展校验;是否进行医学检验诊疗科目登记。 


2、技术人员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是否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学检验工作的情况;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及流程是否规范,检测能力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


3、仪器设备场所管理情况。是否满足工作要求,检测试剂采购渠道和质量是否合格。


4、质量控制管理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是否按要求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已参加室间质量评价的是否连续两次以上结果合格,或经整改后结果是否合格。


5、医学证明文件管理情况。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依据附表9内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抽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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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监督中可能涉及检验的内容

  1. 医技人员管理情况


  2. 医疗技术(临床基因扩增)管理情况


  3. 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储存、应急用血采血)等。


  4. 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实验室档案建立情况;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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