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目前卫计委正设想建立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打算做好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谈判工作。
卫计委设想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委员会的建立由国务院医改办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卫生计生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药监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该委员会负责制定谈判药品品种、谈判实施方案和采购价格等重大问题,委员会暂下设综合办公室、谈判办公室,拟放在卫计委。同时,国家将会聘请由临床、药学、价格、医保、经济、税收、法律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药品价格谈判顾问。
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委员会成立后,谈判的品种将首先从肿瘤用药、心血管用药、儿童用药、中成药、公共卫生用药5类药品中选择。具体的品种选择上,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按照全省上年度药品采购金额排序,从国家医保目录内,推荐前20位的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具体到品种、剂型、规格),报卫计委的综合办公室汇总。
据了解,具体的谈判方法是,谈判委员会先采集各省(区、市)集中采购平台中标价格、各地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社会药店实际销售价,以及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采购价,建立谈判药品价格信息库。谈判办公室参照以上价格信息,确定谈判药品采购上限价格。
谈判价格确定后,国家还将重点监测谈判药品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价格浮动超过一定比例的药品,及时调整采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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