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卫办财务函[2022]313号文件,《国家卫建委开展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的通知》,对医疗机构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政策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贷款协议且支付设备采购首批贷款(不低于总货值的20%)的贷款主体可自主向贷款金融机构申请贴息贷款。政策面向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需求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和民营医院,使用方向主要是开展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科研转化等医疗设备购置。
方正证券点评称,有效解决医疗机构和地方财政设备购置资金紧张,释放医疗机构设备采购需求,利好医疗设备类资产;政策突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能力配置,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有望得以提升,加快推进公立医疗高质量发展和十四五健康中国目标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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