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公布2022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产品检验方案(以下简称抽检方案)。
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品种检验方案抽检复检机构名单及工作要求
通知明确了复检工作要求,规定2022年国家监督抽检的复检受理部门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进口产品代理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
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不含当日)7个工作日内,向受理复检申请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