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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10/26 15:08:53 浏览次数:1464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 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当前,我国局部地区出现小规模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暴露出部分地区核酸检测机构布局不合理、检测服务不够便捷、检测结果反馈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强化核酸检测服务,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核酸检测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全球疫情仍在扩散并呈现新的特点,多国放松管控、减少出入境人员限制,我国外防输入形势严峻。核酸检测是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关键技术手段,对于及时发现传染源、降低疫情扩散风险、落实“早发现”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以核酸检测为中心扩大预防,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部署,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


  二、强化核酸检测机构合理布局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科学布局核酸检测资源,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对核酸检测机构实行网格化设置管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等,均应当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并提供检测服务。要将所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统筹好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资源,实现区域内、网格内核酸检测服务全覆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公共服务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所有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工作时间、联系电话、地址等,并及时更新,鼓励开发可视化地图便于群众查询。


  三、提供优质高效的核酸检测服务


  核酸检测机构要向社会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服务。要加强核酸采样、送检、报告各环节衔接,在保证检测质量的前提下,发挥核酸检测仪器设备最大效能,在规定的反馈时间基础上,进一步缩短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时间。特别是对“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要力争在6小时之内报告结果,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向群众推送,鼓励根据检测量,配备新冠病毒核酸快检试剂及配套设备,减少等待时间。


  人口流动性强的省会城市、中心城市、口岸城市、旅游城市等,要切实强化核酸检测服务。在落实上述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服务供给,方便群众就近就便获得核酸检测服务;同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检测结果,最大程度避免疫情外溢风险。


  各地要在近期内对核酸检测工作各项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并将有关情况以省级联防联控机制指挥部或者领导小组的名义于10月29日前报送我组。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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