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项目计划的有关要求,我中心组织编制了《疤痕修复材料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29个二类指导原则(附件1),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并于2021年11月25日前反馈至相应的联系人(附件3)。
附件:1.《疤痕修复材料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29个第二类指导原则(下载) 2.意见反馈表(下载) 3.联系方式(下载)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