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共26条,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立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对与三孩生育政策无关的内容,此次原则上未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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