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 English | 您是第 54871333 个访问者!
您好,欢迎来到全国体外诊断网(全国实验医学网)!
热门搜索:分会介绍 | 会员名单 |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江苏省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1/6/18 16:52:12 浏览次数:3463

日前,江苏省局发布《关于重新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的公告(苏药监规[2021]2号》,并自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



图片


公告明确,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疫情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免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缴费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缴纳注册费或提交减免申请,未按要求缴纳或提交减免申请的,其注册程序自行终止;


对小微企业提出的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申请,免收其首次注册费。


图片


江苏省境内第二类医疗产品注册收费标准为首次注册费5,9150元、变更注册费2,4710元、延续注册费2,4570元。


目前,国内总体趋势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用,甚至有的省份免收医疗器械注册费用。相信在未来,随着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强,营商环境的改变,企业负担会进一步减轻,有利于IVD产业发展。

图片

图片

图片

单位:元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如有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118号龙之梦大厦2209室

邮政编码:200052 电话:021-63800152 传真:021-63800151 京ICP备15010734号-10  技术:网至普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