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定发布,自2021年1月27日起施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目录明确鼓励外商对全国十三大方面的产业进行投资,如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生产,全自动生化监测设备、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高通量基因测序系统制造,PCR仪制造等;鼓励外商对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进行投资,如新型医疗器械设备及医用材料生产加工,医疗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发、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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