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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立医疗机构年内将全部执行“两票制”

更新时间:2017/7/11 10:54:36 浏览次数:2109

日前,浙江省卫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物价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浙江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


为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日前,浙江省卫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国税局、省物价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浙江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根据《意见》,今年内,浙江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部执行“两票制”。

浙江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两票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两票制”的推行,将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保障城乡居民用药可及、安全和价格合理,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去年,国务院医改办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浙江《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对国家意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同时,《意见》充分利用浙江已有的药械采购平台和信息化工作优势,明确提出建立“票据维护及查询系统”,实施信息化索验票。

另外,《意见》从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企业购进药品、药品流通企业销售配送药品、公立医疗机构购进药品等4个环节着手,对票据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据悉,《意见》自8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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