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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用医保杠杆撬动分级诊疗

更新时间:2017/5/17 13:22:24 浏览次数: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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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患者本身不存在急危病,在我们医院治疗后,医保报销的比例会低于在县级医院就诊。”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医保办主任田莉说,“除了急危病以外,患者就诊前都会收到一份分级诊疗政策知情告知书,向他们详细介绍相关分级诊疗的政策。”

2015年,甘肃省在69个县、133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病情简单、无复杂并发症等情况的患者直接前往省市级大医院就医,降低报销比例或不予报销”成为甘肃开展分级诊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如果病人该去乡上看病的却去了县上,就给报销50%。”甘肃省卫计委主任郭玉芬表示,“比如说阑尾炎,在乡上看是2000元,在县上看是5000元,就只按照2000元的50%报销。”

据悉,近年来甘肃省不断加大对分级诊疗的政策性引导,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刚性约束,以农合基金为杠杆,通过医保杠杆来解决患者分级的问题。数据显示,2016年甘肃省县外就诊率为15.45%,同比2013年下降了9.63个百分点;住院患者实际补偿比例为66.7%,同比2013年实施分级诊疗前的58.36%提高了8.34个百分点。

“患者分级后,基层医院在留住了患者的同时,更应该留住医疗人才,提升医疗水平,从而使这一政策形成政策分级患者、患者倒逼医院发展的良性的循环。”郭玉芬表示。

为此,甘肃省除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建设以外,还全面推动实施了医生签约服务、医师多点执业考核及补偿、医疗援藏、互联网远程医疗等一系列举措,使患者不仅要去基层医疗机构看病,更要“看得好”病,切实重建“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症再转诊”的就医新秩序。

另外,为进一步缓解城乡居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2017年4月1日起,在原有政策基础上,甘肃省增加了重大疾病患者费用再报销政策,对城乡居民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含3万元),大病保险再次按比例分段报销。同时,取消原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年内最高报销5万元的限制,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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