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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6月底前须开展跨省结报

更新时间:2017/4/14 10:58:47 浏览次数:1797

国家卫生计生委4月12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跨省就医联网结报工作。今年6月底前,各省(区、市)要开展跨省就医患者转诊和结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尤其是委预算管理医院,要设置指定窗口,为规范转诊患者提供直接结报服务。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抓好落实。5月底前,实现各省(区、市)新农合信息平台、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和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设异地就医结报专用账户,在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中配置完成本省(区、市)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政策。新农合交由其他部门管理的省份,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须明确责任处室,协调并督促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为其他省(区、市)患者提供跨省就医联网结报服务工作,协助其他省(区、市)开展医疗质量监管和医疗费用核查等工作。

通知提出,各地卫生计生委和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由医保、财务、信息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从7月起,定期对各省(区、市)开展异地就医结报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度滞后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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