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试建医保“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制度
更新时间:2016/5/31 13:00:15 浏览次数:2255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卫计委和罗湖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深圳市试点建立与分级诊疗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总额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试点建立医疗保险费用"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制度。
何为"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即在不改变现行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模式基础上,在年终清算时,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算签约参保人在本医疗保险年度,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含市外医疗费用及现金报销费用),经与上年度数据进行比较,若本年度的支付总额小于上年度支付总额,结余部分则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奖励给罗湖医院集团,罗湖医院集团可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等。
这一制度主要在于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促进医院规范医疗行为,合理诊疗,降低对公共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促进医院主动做好对参保人的医疗与日常预防保健工作,让其健康生活,降低发病率,降低大病发病率和病后复发率。
在不强制改变签约参保人就医行为的前提下,罗湖医院集团可为签约参保人提供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通过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为签约参保人提供家庭医生、慢病管理、用药咨询与指导等服务。
奖惩是相对应的,如果医保总额费用超了,医院得自付超支部分。不过,根据《方案》,医疗保险上年度支付总额的核定、费用结算、超支分担,以及因重大政策调整、影响范围较大的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的医疗保险费用增长,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与罗湖医院集团另行商定。
据悉,此次医疗医保联动改革的试点单位为罗湖医院集团,包括罗湖区人民医院(含医养融合老年病分院)、罗湖区中医院(含康复分院)、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管48家社康中心,以及罗湖辖区其他医疗保险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试点人群以自愿为原则,凡在罗湖区居住或工作、参保满1年及以上的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通过与试点基层医疗机构签约的形式参加(下称签约参保人)。罗湖医院集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申请参与试点。
编辑:W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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