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八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更新时间:2016/4/7 13:23:39 浏览次数:2129近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发改委、财政、人社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提出,合力推进养老服务和健康服务的融合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并在准入、申请许可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优惠照顾。
《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探索建立医联、养护、医护等多元合作模式,以及老年人诊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的一体化协作、运行机制。养老机构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积极举办养老机构,逐步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互联网+"医养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看护网络系统,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的老年人健康监测、紧急救护等实物、产品。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多点执业。支持省内医学高等专科院校开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中医保健等医养结合相关学科专业,鼓励大、中专医学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就业,对签订5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岗工作满一年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学制给予逐年返还全额学费的优惠政策。
《意见》指出,2016年,确定兰州市、陇南市为甘肃省级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地区,并在全省遴选4至6家综合实力强、有代表性的养老、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试点单位,进行医养结合试点。其他市州要至少设1个县(市、区)先行先试,逐步推开。
到2017年,初步建立起符合甘肃省省情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和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大幅提升,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明显提高。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建成符合甘肃省省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服务网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均开设为老年人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的15%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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