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类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印发 创新检测给予加收空间、AD标志物检测列项!
更新时间:2026/3/13 18:11:07 浏览次数:134国家医保局于2026年3月11日发布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征求意见稿)》,这是第40批也是最后一批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25日17:00。该指南的核心要点如下:
一、统一规范框架
将现有检验类项目规范整合为573项,覆盖生化、免疫、微生物、核酸检测、常规检测、肿瘤标志物检测等全领域。实现“四统一”:统一项目名称、统一服务内涵、统一计价单位、统一编码体系,旨在解决长期存在的“同项目不同名、同名不同价”乱象。
临床生化大类:约150项,肝胆功、肾功、电解质、脂类、酶学、氨基酸、维生素、药物浓度监测等。按“项”计价,实行“同果同价”,无论使用何种,生化分析仪,收费标准统一。传统检验大户,受“打包收费”冲击最直接,拼成本控制。
临床免疫与内分泌大类:约130项,甲功、性激素、肿瘤标志物、各类自身抗体、特种蛋白等。按“项”计价,常规抗原抗体检测价格“拉平”,化学发光与普通酶免在服务产出面前一视同仁。过去十年的“利润担当”,同质化严重,方法学溢价被削弱。
微生物与感染免疫大类:约160项,各类肝炎、艾滋、梅毒、呼吸道病原体抗体/抗原检测,细菌培养、鉴定与药敏(项目554-561),精准计价:传染病按病原体靶标收费;微生物培养按“标本/菌落计数”;药敏试验按“每种微生物·每种药物”。体现劳务价值,多做多收,计价逻辑最讲究“精准”。
临检体液与血栓止血大类:约120项,尿便常规、各类凝血因子、D-二聚体、血栓弹力图(TEG)等。人工镜检与仪器分析明确区分,如血常规分三分类和五分类;形态学镜检(如551项)单独立项。技术特征:尊重人工镜检这种依赖检验师经验的“不可替代劳务”。
分子诊断与基因测序大类:12项(562-573),PCR、原位杂交、一代测序、宏基因组测序(mNGS)等。计价单位变为“每位点”、“每靶序列”、“每面板(Panel)”。技术壁垒最高,是未来检验科重点布局的“新蓝海”。
二、技耗分离原则
明确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主要由人力资源消耗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构成。基础耗材(如试剂、消杀用品、注射器、纱布等)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其他耗材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三、项目结构创新
采用“主项目+加收项+扩展项”结构: 主项目:按检测结果定价,是基础收费 加收项:针对特殊检测方法(如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法等),可在基础价上加收,具体标准由省市医保部门制定 扩展项:目前仅设“人工智能辅助”,不额外加价,按主项目价格执行。
四、定价与监管机制
价格由省市级医保部门制定,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下浮不限 设立减收政策:未提供检验结果数据的,10元及以内项目减收0.5元、大于10元减收1元;未采用国家统一标准参考区间的,相应减收0.25元或0.5元。
支持技术创新兼容,医疗机构技术改良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方式处理。
五、行业影响
告别方法学溢价:检测方法不再单独高价,实行“同果同价”。 AI辅助正式入编:所有项目均支持AI辅助诊断,推动检验数字化。
检验科转型:从“赚钱部门”变为“成本部门”,倒逼成本控制AD检测明确列项:在第185至195号项目中集中列出阿尔茨海默病相关神经标志物检测,为产业化提供政策基础。
该指南标志着我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管理进入系统性重塑新阶段,旨在通过标准化、透明化的价格体系,推动检验行业回归临床价值和技术创新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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