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更新时间:2024/3/27 10:56:50 浏览次数:209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中国疾控中心:
为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中医药监督执法工作,按照2024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有关要求,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可从国家疾控局网站下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二)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诊疗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消毒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五)医疗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及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医药费用、医保结算、院外购药及送检、高值耗材使用、医疗美容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开具虚假医学证明、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问题,防范“医托”“号贩子”“电子黄牛”“黑护工”等影响公平就医秩序的行为;
(六)采供血机构(含一般血站、特殊血站和单采血浆站)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依法执业情况。
二、组织实施
(二)各地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的能力,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强化对下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随机监督抽查任务抽取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监督执法人员有特殊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可由省级疾控局进行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15%。
(四)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支持,保障工作经费。抽查任务中涉及到的检测任务,原则上应当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协调省级疾控机构协助开展检测,或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三、工作要求
(二)各地要按照计划要求,通过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附件:(点击查看)
2.2024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3.2024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4.2024年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5.2024年医疗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2024年3月19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体外诊断头条APP

载玻片APP

CAIVD官方微信

CAIVD官方视频号

CACLP官方微信

CACLP官方视频号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医学分会
( 京ICP备15010734号-10 )